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10年9月20日召开会议,对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了审查。法制委员会认为,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见》,开展了对大连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对《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8期96-97,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