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12月28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自1988年3月17日施行以来,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自治县的自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自治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8期136-139,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