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本条例十分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法制委员会认真整理审议意见,将草案在辽宁人大网站公布。还将草案印发给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企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单位征求意见,并会同省人大农委、省水利厅到抚顺。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9期15-17,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