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2010年11月26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进行了审议,决定同意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予以批准,由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9期58-59,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