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本实施办法是必要的。同时就增强规划编制和修改的科学性、民主性,强化规划实施的严肃性、防止随意性。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Z1期34-36,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