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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12届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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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在第12届残疾人奥运会上,辽宁选手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奋勇争先,以不屈不挠的斗志和精湛的运动技术,取得了5枚金牌、2枚银牌、1枚铜牌,并打破2项世界纪录、2项残奥会纪录的优异成绩,为祖国争了光,为辽宁争得了荣誉,为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他们的功绩,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省政府决定,授予张海原。
机构地区 辽宁省人民政府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22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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