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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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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7]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的3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扎实工作,全省清理历史陈欠工作实现预定目标。截至2007年1月25日,全省已清理拖欠工程款89.2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9%,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清欠任务。
机构地区 辽宁省人民政府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7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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