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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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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在拟定政策、法规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民族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各委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7期36-4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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