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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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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省政府领导批准,决定对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新增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服务业委、省政府金融办、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9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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