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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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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8]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管理职责省、市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府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出处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7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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