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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深於《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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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趙岐《孟子題辭》謂孟子'通‘五經’,尤長於《詩》、《書》'。今觀《孟子》徵引《詩》、《書》者甚衆,然未見引《易》之例,學者或置疑孟子未嘗論《易》。查《孟子》一書闡發《易》理之處甚多,特未明言之矣。本文梳理《孟子》學説合乎《易》義者共二十例,所涉内容,包括義利之辨、與民同樂、'時'之觀念、仁者樂天、大勇、勿正勿忘、善與人同、正位與大道、性善説等,涵蓋孟子主要學説。此二十條,直接闡發《周易》正文者,有《豫》卦、《復》卦、《恒》卦、《大過》卦、《小畜》卦、《大畜》卦及《无妄》卦,其餘皆與《易傳》(包括《彖》、《象》、《文言》、《説卦》及《序卦》)之義相通。至於孟子是否闡發《易傳》之義,此中牽涉《易傳》、《孟子》寫作年代孰先孰後問題。本文參考近人李零、金景芳、李學勤之説,認爲《易傳》之成書,當在《孟子》之前,而《孟子》一書闡發《易傳》之可能性爲大。退一步而言,《易傳》縱或有後人因《孟子》學説而補入之言論,然二者闡發《周易》之義,亦理無二致。故焦循'孟子深於《易》'論,其説當可確立也。
作者 陳雄根
出处 《岭南学报》 2015年第3期11-32,共22页 Lingnan 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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