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在经营承包中实行质量否决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江西永修县水泥厂,1984年以来全面实行了经济责任承包制。该厂在与各科室、车间签订的承包合同中,以全面完成质量指标为主要制约条件,对原材料进厂、半成品成品收购、产品出厂全面实行质量否决权,明确规定:主要原材料中石灰石含CaO量必须大于50%,MgO小于2%,铁粉中FeO3大于40%,石膏中O3S大于30%。
出处 《老区建设》 1988年第11期1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