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抑制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活力的因素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农村集体法律地位尴尬,顶层设计尚待最后突破据有关方面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所受最大冲击之一,是新税制后税负的增加。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三者功能于一身的特殊主体。其区别于一般企业法人的特殊性,不仅仅在于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17年第8期11-12,共2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