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言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法理学研究进入新阶段的三十周年;而如果从鸦片战争算起,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法学研究甚至超过了一百五十年。以1840年为界,中国开始被动地卷入了与世界万国的互动进程之中。自那时起,无论是物质世界、精神世界还是知识世界,中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法'的层面上来说,无论此前的中国有何种之'法律',或者有没有法学,都可以肯定的是,今天中国的法律与法学都已经迥异于前。在更为宏阔的历史与思想背景之中,不管官方、学术界还是民间。
出处
《历史法学》
2009年第1期165-200,共36页
Historical Jurisprud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