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基金会人格取得之阻碍:反思我国慈善基金会法人设立制度二、人格独立之艰难:我国慈善基金会法人的人格依附性三、慈善基金会法人人格的理论反思四、慈善基金会法人人格设立与登记的制度设计五、结语在现代社会慈善基金会法人承担着慈善公益的社会职能,其法人格是保障其顺利行使社会职能的基础,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立法莫不对慈善基金会法人的成立给予格外的支持与鼓励。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的影响。
出处
《私法研究》
CSSCI
2010年第2期204-239,共36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当代中国非营利团体的立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