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称谓之争二、强制性规范的划分标准之争三、转介条款与概括条款之争四、结语作为参与专题研讨会的论文,同时也是应会议组织者的要求,本文的写作目的有二:一是'挑起事端';二是'谋求共识'。'挑起事端'是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将学界关于《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研究的相关争点整理出来。
出处
《私法研究》
2012年第2期170-182,共13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2010年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研究——以公法与私法“接轨”的规范配置为视角》(项目编号:10YJA8201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