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引言二、'募'的法律使用三、私募的法律构成四、'募'的公法规制五、结语一、引言现代金融社会,资金归集成为财政税收、产业发展与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基础,同时也成为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的高发区。国家采用税收形式完成对社会主体的税收征纳,实现公法领域的资金归集,同时通过将资金用于国防民生等公共用途来获取税收征集的正当性。
出处
《私法研究》
CSSCI
2014年第2期97-110,共14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非公募基金会的基本矛盾与规制研究”(项目号:11CFX03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