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次一、引言二、民法基础理论中的社会本位三、民法中权利的本质及其行使四、所有权和契约自由中的社会本位五、结语一、引言民法的本位是一国民事立法的立足点,对民法的编纂体例和制度设计皆具有决定性意义。当下,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进入关键时期,各种论争也在学界激烈展开。正如我国第一部民法草案——《大清民律草案》的立法者所指出的那样。
出处
《私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54-74,共21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末民国法理学的‘中国表达’”(项目号12BFX020)之阶段性成果
四川省创新团队“西部民族法治发展与创新研究”(15TD0049)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点建设项目(2016XWD-S301)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