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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决议行为规则之解释适用 被引量:3

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about the Rule of Resolution of General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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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决议行为性质之认知与调整对象之界定三、决议行为效力之认定四、决议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一、问题的提出传统法律行为规则主要规制民事主体外部交易行为,但伴随各类社团的出现,私法还需规制社团内部决议行为。为此,较之《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增设了决议行为规则。接踵而至的问题是如何适用相关规则,主要有以下4个问题。第一,如何界定决议行为规则的调整对象?《民法总则》
作者 徐银波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私法研究》 CSSCI 2017年第2期15-31,共17页 Private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15年青年项目“社团自治与团体性决议行为的私法规制研究”(项目号:15CFX06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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