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運用場合的不同,敦煌文大致可分爲官私文書、紀念文、宗教應用文(本文指佛事應用文)三類,大多作爲當時寫作的範本加以彙編、抄寫。從範本性質來看,可將表、狀、書、啟、判、牒、帖等往來官私文書範本歸爲'書儀',將碑、銘、贊、祭文等紀念性文字及佛事應用文等稱爲'文範',二者可以涵蓋敦煌應用文的使用範圍。這些範本都是民間寫本注重實用的充分體現。
基金
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吐蕃統治敦煌時期的漢藏文化與文學交流研究”(16BZW057)、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5—11世紀中國文學寫本整理、編年與綜合研究”(16ZDA175)的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