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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权继承遗产,为何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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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的祖父母共生育二子,即我父亲和叔叔。祖父母于1963年前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婶婶居住多年去世后,一直由堂兄一家居住。因祖父母未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该房屋应由我父亲与叔叔两人继承。2002年,父亲办理了继承公证,2011年父亲去世后,2014年12月公证处撤销了其名下的继承权公证书,但房屋仍由我母亲占有使用。
作者 金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9年第9期15-15,共1页
关键词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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