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李步云先生是我国人权理论界的一面旗帜,是当代中国特色人权理论体系的奠基人、人权法学学科的创立者。先生从事人权研究与教育有三个时间节点:第一个时间节点是《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文的发表,该文被公认为是'文化大革命'后法学界突破理论禁区的第一篇人权文章。此文可视为先生人权研究的起点。第二个时间节点是《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的发表。1991年,先生在《法学研究》发表《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此文是先生对人权基本范畴进行研究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表明此时先生已经自觉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的构建方向迈进。第三个时间节点是《论人权的本原》的发表。2004年,先生在《政法论坛》
出处
《岳麓法学评论》
2013年第1期50-62,共13页
Yuelu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