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移植是法律发展的重要方式,其虽为英美法系之概念语词,但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语境下有着不可替代的理论作用。在法治视野下考察法律移植的历史解释力、建构模式框架、具体国情下本土内生机制问题,可以综合利用法治的形式建构意义和'政治生态一司法弥散'的社会多维实践功效。将'移植式'和'本土化'结合起来,有益于在克服法的实证主义的自闭性之智识藩篱的同时消弭国情主义本土理论的空洞和局限,在考虑'成本一收益'的同时较好达致法制实践的适应性。当代中国法治实践须以改造法治生态为契机,以法律移植作为其重要外部手段,维持法之秩序价值为主导的几个核心价值观的稳步推进,而能促成法的动态改造活动及法治内生模式的真正形成及良性运转,真正做到法治视野下的移植重构。
出处
《岳麓法学评论》
2017年第1期144-156,共13页
Yuelu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