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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秘密名实要件之法律解读——从法律功能论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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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秘密的形式要件主要担当保密管理的功能,而非国家秘密成立关键要素,我国保密法实质上为保密程序法。国家核心利益或重大利益即国家安全,国家非重大利益不应当纳入国家秘密的概念中。形式和实质判断下均成立的国家秘密才能成为保密法上的国家秘密。
作者 赵香如
出处 《岳麓法学评论》 2017年第2期116-131,共16页 Yuelu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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