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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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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与法律诉讼具有严格的原则性.对于纷繁复杂的各类纠纷,法院并非都是"来者不拒,一概受之",当事人要通过诉讼实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其涉诉的前提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法律规定及国家政策相悖.如若"行为不轨",将要面临被判定败诉或驳回诉讼的不利后果.
作者 贾双怀
机构地区 原平市人民法院
出处 《山西农业》 2003年第4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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