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显示出了中央在土地制度改革上的魄力。在这场土地制度改革中,集体林改是先行者,在许多方面已先期破局,如改革要求的"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等方面,都有良好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