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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模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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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模式的历史沿革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济的原则下建立起来的一种医疗互助模式。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筹集合作医疗基金,农民患病时的医疗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组织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可以说,农村合作医疗是医疗社会保险的初级形式。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民主根据地办起了由群众集股的医疗互助合作组织。50年代,有些地区的农民为了解决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问题,自己组织起来,实行互助互济。60年代以后,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逐步推行,60年代中期,农村合作医疗已成为我区农民健康保障的基本形式,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集体积累减少,个人收入增多,原有农村合作医疗模式已不适应现实状况,出现了解体、停办趋势,1980年,全国有68.8%的村有合作医疗,到1986年已下降到55%。
作者 李素娜 杨光
出处 《农村科技》 2003年第2期35-35,共1页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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