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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有效”在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绽放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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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规划》所规定的小学3~6年级的一门必修课,作为一门新型课程,它有着自身的特征。综合实践活动课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它超越了封闭的学科知识体系和单一的教学的时空局限,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目标和内容具有开放性。由于没有统一的教学内容,没有固定的教学模式,也没有已有的经验可寻,这让许多教师犯了难。为了凸显课程的开放性,闹哄哄的课堂出现了;为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
作者 沈彩萍
出处 《新教育(海南)》 2014年第6期72-72,共1页 New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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