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藏Инв.№.5147-1文书包含一件以人口为质押物的西夏文草书典身贷粮契,被典者是一位二十岁的'使军'弥药奴。结合《天盛律令》与敦煌典身契对比分析,发现西夏在质押类型方面吸收了唐代民间典身制度的习惯,但在收息方式上相较于敦煌契中'人物雇价,物无利头'现象,表现出'典息两立'的特点。此外,契约中官方的参与程度较前代有所加强,不仅为民间的经济纠纷提供了诉讼渠道,而且在'瑕疵担保'方面提供了司法依据。同时,与人口买卖契相比,发现西夏晚期黑水城地区人口价值不断降低,其中皇建至光定的十余年时间内变化不大,此时的一个壮年劳动力价格仅.仅略高于一匹骆驼。说明了西夏晚期社会动荡,百姓生活艰苦的社会现实。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19年第4期187-192,共6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西夏通志”(项目编号:15ZDB03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