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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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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采伐量不超过生长量的意义,概括起来就是敬爱的周总理生前根据林业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加以肯定的四句话,即经营森林应当:'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这四句话作为经营林业的指导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应当成为林业工作者必须做到的光荣职责。为了正确掌握这一原则,首先需要明确:采伐量是指在用材林中采伐成熟林的数量,而生长量则是指用材林全林的生长量(包括从幼令到成过熟林)。这就是说,每年采伐的成熟林数量不能超过全林每年的生长量。但是,林木的一般生长规律,中令期间生长量最大,幼令林次之,成熟林的生长量最小,而且成熟的时间越久生长量越小。因此,研究采伐量。
作者 王权
出处 《林业经济》 1979年第2期65-68,共4页 Forestry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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