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两个需要商榷的意见开展林价讨论以来,有两种意见值得商榷。第一,认为只要木材提价,林业就好办。这种意见,只看到木材提价是提高或建立林价的前提,而没有注意到林价才是制订合理木材价格的科学依据,更忽视了如不以林价确立营林生产专业的经济利益、经济地位,单纯提高木材价格,会助长砍林卖钱风气的发展。一九八○年开放木材自由市场,出现议价木材,木材价格大幅度提高,竟成了云南省又一次大砍森林的原因,就是对这个意见的回答。第二,认为多收一些育林费,可以取代林价。这种看法。
出处
《林业经济》
1981年第3期25-31,共7页
Forest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