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建立林价制度是扭转重采轻育的根本大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我国森林资源很少,应该是极其珍贵的,但奇怪的是,木材很不值钱,资源损失浪费惊人,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喊了多年,照样重采轻育。这是为什么?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我国迄今犹未建立林价制度,不承认或不完全承认营林的第一成果——立木资源本身就具有商品属性。我们认为,这是林业调整改革中一个重大课题,急待研究解决。
机构地区 林业部
出处 《林业经济》 1981年第4期10-12,共3页 Forestry Economic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