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建立林价制度是扭转重采轻育的根本大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导出
摘要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我国森林资源很少,应该是极其珍贵的,但奇怪的是,木材很不值钱,资源损失浪费惊人,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喊了多年,照样重采轻育。这是为什么?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就是我国迄今犹未建立林价制度,不承认或不完全承认营林的第一成果——立木资源本身就具有商品属性。我们认为,这是林业调整改革中一个重大课题,急待研究解决。
作者
王殿文
林龙卓
屈树业
机构地区
林业部
出处
《林业经济》
1981年第4期10-12,共3页
Forestry Economics
关键词
林价
木材价格
营林生产
森林资源
生物资源
林业
分类号
F326.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金敏求.
论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和商品化的战略意义[J]
.投资研究,1984,0(4):7-11.
2
贾云霞.
试论利用有关因素计算房租[J]
.齐齐哈尔社会科学,1985(3):68-70.
3
阿·汉德鲁耶夫,海云.
资本主义黄金市场的发展趋势[J]
.国际经济评论,1983(11):36-41.
林业经济
1981年 第4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