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说话、写文章要用到很多词。根据同的语法功能和类别意义可分为十二类。但是,分类只能是相对的,一个词一但运用到具体的语言环境中,情况就复杂了。首先,不是每个词都具备某一类词应有的语法功能,如非谓形容词(微型、袖珍、高速、重型等)就只能作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不能作谓语;另外也不是每个词都具有明显的类别意义,如时间名词与时间副词都表示时间;还有兼类,活用,同音、同形、异义等现象,这给词的归类带来了许多麻烦。我们在语法教学中要确定每个词的属性,需要既坚持词的语法功能和类别意义相结合的原则,又要全面地。
出处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1986年第1期127-133,共7页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