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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前被废除的“堕胎罪”为何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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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没有证据证明'堕胎罪'的设立阻止了堕胎行为,它造成的最大后果是:胎儿的生命权没有获得保障,而孕妇则在毫无安全可言的堕胎过程中大规模死去。1929年6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出了一道通缉令,追捕逃犯蒋巨高。蒋巨高是一名电车售票员,两个月前,他购药为相好张小妹堕胎不成,反致张小妹死亡。事发后,蒋巨高潜逃,警方一直未能将其抓获。以现代医学眼光看,1920年代的中国民间堕胎更多服用的是剧毒中草药。
作者 韩福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廉政瞭望》 2019年第19期64-64,共1页
关键词 堕胎罪 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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