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里所谈的“小集体”企业,是指城市街道中劳动群众自觉组织起来,自力更生创办的生产性和生活服务性厂(组),它不要国家投资,职工和劳动工资不纳入国家计划,但它却为国家为人民造福,成为城市经济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兰州市群众性的“小集体”企业,是在兰州市生产发展和经济结构变化中产生的。它大体有三个发展时期:当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大发展,一九五八年前后,一批街道“小集体”企业雨后春笋般地发展了起来,这是兰州市“小集体”企业发展的第一个时期。现在这些企业经过不断发展、调整,大都转为“大集体”或者合并为地方国营企业。到六十年代以来,经过党的调整、
出处
《兰州学刊》
1980年第1期32-37,31,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