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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陆家崖大队的调查 以产计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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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榆中县金崖公社陆家崖大队为大队核算单位,他们从一九七二年开始,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了以产计工的生产责任制,创造出了一套比较科学的管理办法,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 基本作法: 1.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四固定,即:固定耕地、劳力、牲畜、农具。全大队集体耕地二千四百八十二亩,除果园、苗圃。
作者 于经 龙政
出处 《兰州学刊》 1980年第2期72-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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