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始氏族的“宗教活动”,是以集体的祭奠活动为主要内容,它的存在积极地影响着、维系着氏族本身已经十分微弱的联系纽带,在此纽带之内的成员们的祭祀活动,我国史书典籍中多称为“社”祭。“社”既由以农业为其主要经济部门的氏族脱胎而来,所以,春秋战国往往用“社稷”一词代表国家,最初,似应指氏族实体,与原始公社不无关系。由于新兴的奴隶制“新的需要和利益,这些新的需要和利益不仅同旧的氏族制度格格不入,而且在各方面都是同它对立的”,这种对立性也就决定了“社”——氏族制宗教活动的残余形式与国家政权间的矛盾的绝对性与发展过程中统一的相对性、暂时性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波浪式的、渐进的始终贯穿在各阶级社会形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