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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西部落后地区的开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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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经济的发展,东西部很不平衡。以人均工农业总产值来说,据1981年的统计,全国平均数为752元,东部沿海十省市(即从辽宁到广东七个省加上京津沪三个市)全部超过这个平均数。上海是这个平均数的7.3倍,江苏是1.5倍,辽宁是2倍,而西部九省区(即西北的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西南的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都只有平均数的百分之六十,还不到上海的十分之一,不到北京、天津的五分之一。这种差距,不论是从民族关系、国防原则的角度讲,还是从开发西部落后地区的资源,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番讲,都是需要逐渐加以消除的。因此,自1980年起,国家财政设置了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这项资金1980年至1983年为每年五亿,1984年、1985年为每年六亿,到去年年底累计已达三十二亿。“七五”计划又提出:要正确处理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地带的关系,发展它的横向间的经济联系,要把东部地区的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这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它反映着生产布局中“均衡原则”,并将为全国经济的普遍高涨铺平道路。
作者 侯景新
出处 《兰州学刊》 1986年第4期17-2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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