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程序中的控辩平衡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2年第6期59-60,共2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
1刘文.对辩诉交易制度的理性思考[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7(4):39-42. 被引量:1
-
2高哲远.从控辩平衡主义看新刑诉法中简易程序的修改[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2(32):122-122. 被引量:2
-
3郑丽楠.论新刑诉法背景下侦查监督工作中对刑事诉讼权利的保障[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4(8):133-134.
-
4刘琳.论刑事诉讼中控辩平衡的实现[J].法制与经济,2008,17(14):78-80.
-
5邹春雨.浅析新刑事诉讼法对控辩平衡问题的处理[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1999,12(3):66-69.
-
6陈东,周君辉,张厚伟,武装.刑事庭前会议有关问题研究[J].魅力中国,2013(22):331-331.
-
7张越.以律师法为视角重新审视公诉部门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J].天津法学,2009,25(S1):24-26.
-
8王志祥,孙彩虹.程序性辩护的理论基础[J].中国监狱学刊,2007,22(1):45-47.
-
9闫向东,闫艳.论刑事诉讼法中的控辩均衡[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08,12(12):146-146.
-
10李本森.论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J].时代法学,2010,8(4):57-62. 被引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