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再现的广泛性研究开始,论述了再现的普遍存在的价值,它是人类社会不可离开的一种思维、一种行为、一种创造,是一种积极的现象,它存在于人们研究积极的社会事物之中,也存在于消极事物的研究之中,对犯罪现场的再现,与其他再现的研究有着质的不同,因为犯罪是一种反社会信息行为,对它的再现是一种仿真,一种模拟,一种实验,文章介绍了当今再现研究的现状,既有国外的研究成果,也有国内研究的成果,通过比较研究延伸了对它的思考,特别是国内的研究已经进入了实质的阶段,有了新的开端。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4-8,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