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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伦是“县令”不是“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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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是唐代大诗人李白写的一首《赠汪伦》的诗,可谓脍炙人口。历代一些注家把汪伦说为“村民”,是一位普通的劳动人民,也有人以此诗为例,来说明李白与劳动人民有深厚的感情。其实,汪伦不是“村民”,而是唐代的一位名士,并且还当过“县令”。
作者 宋子伟
出处 《语文知识》 2001年第2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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