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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业厅林木良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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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规定,现将由河南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通过的8个林木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详见名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我省林业生产中可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特此公告。
出处 《河南林业》 2003年第1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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