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颁布的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各类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国有资产及非国有资产是否需要进行评估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改革了国有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方式,取消政府部门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为配合新制度的实施,财政部印发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财企[2001]801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802号).
出处
《中国资产评估》
CSSCI
2002年第3期40-41,共2页
Appraisal Journal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