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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能否重新调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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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秋全同志: 你来信咨询的是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关系的相关问题。本案的焦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二是新一届村委会领导能否单方解除上任村委会与农民签汀的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三是土地承包期间发包方能否擅自调整土地承包关系和自行收回土地;四是违反土地承包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出处 《农民科技培训》 2003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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