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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本质和作用 被引量:1

A Talk about the Essence and Function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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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实质上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行为规则的总称。法的精神源于人的精神 ;法的社会本质源于人的社会本质。人的社会本质就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由必然转化为自由。自由作为人的本质 ,就是人之为人的根据。人的本质是自由 ,意志的本质也是自由 ,这就决定了法的本质同样是自由 ,决定了法的作用主要是保障人的自由。法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其目的无非是保障统治阶级的自由。而统治阶级的自由仅仅是人类自由的特定历史形式。
作者 孙世昌
机构地区 运城市委讲师团
出处 《运城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9-17,共9页 Journal of Yunche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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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德]黑格尔(G·W·F·Hegel) 著,贺麟.小逻辑[M]商务印书馆,1980.

同被引文献2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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