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因自由行为指行为人由于故意或过失 ,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 ,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原因自由行为的主体包括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原因自由行为主要有故意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过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故意或过失陷入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三种类型。原因自由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的立法模式以采用总则模式更为科学。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71-75,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