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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养老保险费不受仲裁、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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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吴桂荣系肢体三级残疾人,1993年6月1日,经劳动部门批准招收为福建省长汀县华丰纸箔厂(以下称华丰厂)的集体合同制工人,合同期为1993年6月起至1 996年5月止。合同签订后一年多,华丰厂因亏损停产后,所招的工人包括吴桂荣在内自然离厂,工人也没再享受工资等各种待遇至今。吴桂荣被招收为华丰厂的合同工后,华丰厂一直未为吴桂荣等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72-7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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