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了适应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保障官兵退役后医疗待遇,2000年初出台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要解决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的问题。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军人合法利益,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2003年第4期66-67,共2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