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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小经理在改制中侵吞8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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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1岁的毛永富是原中国抽纱进出口(集团)公司哈尔滨抽纱公司业务七部经理,在单位曾获得过"销售大王"的先进称号。但在这耀眼的光环背后,却隐藏着一起哈尔滨市迄今为止个人侵吞国有资产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在三年多时间里,毛永富鲸吞国有财物达880万余元,于2002年9月25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者 杨晓宁
出处 《廉政瞭望》 2003年第5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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