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开始试点并于2002年全面启动的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该工程国家出台了“三补助一减免”(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减免农业税)优惠政策,同时还明确规定了营造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补助期限和比例要求。生态林与经济林的认定,不但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的评价,而且直接关系到国家钱粮补助的兑现和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为此,本刊特约请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杜纪山博士就有关问题撰写了下文,以期能对工程实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出处
《林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8-19,共2页
Forestry Economics